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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原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政策解读

【时间:2017-08-03】 【来源:】 【字体:  

  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牧户采用避险搬迁方式进行安置,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以牧户自筹为主、财政补助为辅。直补牧户资金标准3万元/户,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1万元/户,共计4万元/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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